国务院批准武汉东湖风景区总规

 2024-04-27    6  

  此次规划是继1993年9月东湖总体规划第一次编制完成后的又一次全面修编。《总规》确定的东湖风景区新版图总面积为61.86平方公里,其中水域面积依然保持33平方公里不变。

  《总规》目标是用10年左右,基本建成生态湖泊型风景名胜区,国家湿地生态系统保护、恢复、建设的重要示范基地和浓郁的楚文化特色游览胜地,形成比较完备的旅游产业链,成为国际知名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和“两型社会”典型示范区,创造生态东湖、文化东湖、欢乐东湖的新形象。

国务院批准武汉东湖风景区总规

  新总规严格控制景区开发利用强度,从交通、水体治理角度突出生态保护;将东湖环湖路规划为慢行系统,通过湖底隧道剥离景区过境交通;通过实施外源污染治理工程、底泥疏浚与覆盖、引江济湖、环湖生态绿廊工程,逐步改善东湖水体环境;按搬迁、缩小、控制、聚居四类调控,将现有景中村改造成生态居民社区。

  《总规》在1993年版的基础上,新增了“休闲度假”功能。 在原有5个景区基础上,将听涛、磨山、吹笛景区进行拆分,规划为听涛、渔光、白马、落雁、后湖、吹笛、磨山和喻家山8个景区,依据景源价值及区域重要性,突出各自特色。

  组织规划编制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次规划最大的特点是在思想认识上提出了“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,在利用过程中促进保护”的积极保护理念;在规划上提出了“城湖共生,水绿交融”的理念,这将更有利于风景区可持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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